省直房改房開始上市
編輯:南陽樓市網
2005年01月03日00:00
來源:南陽樓市網
《河南省省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經省直機關住房委員會審查同意,已于上月中旬開始執(zhí)行,這意味著省直機關單位的職工可以自由地將其所擁有產權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有意買二手房的市民將有更多的選擇余地。
■今日新聞
省直機關房改房上市《辦法》出臺
記者昨日獲悉,《河南省省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委員會審查同意,已于2002年12月17日開始執(zhí)行,這意味著廣大省直機關單位的職工在取得其房改房產權證后,就可以將其所擁有的房改房上市自由交易了。
此前,《鄭州市市區(qū)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早在1999年11月16日就已出臺。據省直房改部門介紹,《辦法》之所以遲遲不能出臺,主要是此前省直房改房的產權證大部分沒有辦好,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經努力,截至目前,省直系統(tǒng)內總計約12萬套房改房已賣出10萬多套,其中辦過房產證的已超過9萬套。為活躍住房二級市場,根據《河南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1號),并結合河南省省直實際,《辦法》便應運而生。對省直機關單位的職工來說,只要你今天拿到了房改房的房產證,明天就可以對這套房子進行買賣、交換或贈與了。
另悉,《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省直原有的房改政策和規(guī)定,凡與《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辦法》為準。中央駐鄭單位在省直房委辦審批的房改房按照《辦法》執(zhí)行。
■規(guī)定1 哪些房準許上市
《辦法》適用于省直單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的管理。如果房改房轉讓后再次進入市場交易,則按有關私房交易管理規(guī)定辦理。
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實行準入制度。具體而言:首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必須是取得合法房屋所有權證書、權屬清晰的全部產權住房;其次,部分產權住房(如以標準價購買的80%產權住房和國家、個人、單位“三三制”住房等)必須在向全部產權住房過渡,即按現行房改房價格補交不足房價款、并換取過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后方可上市交易。否則,將不予辦理交易手續(xù)。
■規(guī)定2 哪些房不許上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上市交易,并不予辦理交易手續(xù):
對既購買房改房又租住公有住房且沒有繳納市場租金的;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的;以分期付款方式購房,房款尚未結付清的;違紀違規(guī)購房未糾正處理的;已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依法限制產權轉移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省政府規(guī)定其他不宜上市交易的。
■提醒1 房改房交易需繳納的費用
省直已購房改房上市出售時,購房者必須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其款項分別上繳省財政或返還單位。這些價款將專項用于住房補貼,如對租住或購買公有住房不達標戶或無房戶發(fā)放住房貨幣補貼,或補充住房公積金。
《辦法》特別指出,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所需繳納的各種稅費、土地出讓金,按鄭州市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據悉,目前鄭州市住房二級市場房產交易契稅稅率已降低到了1%。
據鄭州市房改辦房改運行處處長韓自立介紹,鄭州市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繳納標準視房屋所處地段不同分為8個等級,其中最低的只有14元/平方米,最高的也不過100元/平方米。對購房者而言,購買一套省直房改房(同時也是二手房)所需繳納的各種費用全部加起來只占全部價款的3%~3.5%。
■提醒2 交易所需手續(xù)
《辦法》規(guī)定,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須到鄭州市省直房屋產權置換中心辦理有關交易過戶和產權登記手續(xù)。
房屋所有權人申請上市交易時,必須提供以下資料:產權共有人簽字的房改房上市登記表,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及戶籍證明。此外,已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時,應同時提供土地使用權證。
■提醒3 禁止“低價”二次購買公房
《辦法》規(guī)定,房改房上市交易后,原產權人及其配偶不得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再購買公有住房,也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及政府提供優(yōu)惠政策建設的其他住房。
《辦法》強調,有關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改房上市交易過程中如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行為發(fā)生,將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4 有關優(yōu)惠政策
與鄭州市的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優(yōu)惠政策一樣,為鼓勵租住或購買公有住房面積不達標和沒有房子的省直職工家庭改善居住條件,將房改房賣舊買新、賣小買大,《辦法》規(guī)定凡省直房改房上市出售后一年內該戶家庭按照市場價購買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可視同房屋產權互換,等額部分免收稅費。
《辦法》還規(guī)定,省直房改房上市出售后,房屋維修依照上市出售前公有住房售后維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省直房改房以拍賣、典當、抵押、租賃、繼承等形式上市交易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提醒5 省直鄭州房改房相關規(guī)定有不同
與《鄭州市市區(qū)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鄭州市住房二級市場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有關規(guī)定相比,有關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有關規(guī)定有什么不同呢?昨天,記者采訪了鄭州市房改辦房改運行處處長韓自立。
韓處長指出,省直和鄭州市的房改房(亦即二手房)上市交易規(guī)定大部分都相一致,只在四個方面存在不同:
首先,土地出讓金的歸屬不同。省直已購房改房上市出售時,購房者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上繳給省財政或返還給單位,而鄭州市的這部分費用則歸鄭州市財政所有。
其次,辦理有關房改房上市交易過戶手續(xù)和產權登記手續(xù),省直房改房在省直房屋產權置換中心辦理,而市房改房和二手房則在鄭州市房管局的辦證大廳辦理。
第三,所需提供的證件不同。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時所需提供的證件比鄭州市房改房上市交易時多出一樣——土地使用權證。但韓處長說,鄭州市也將很快推行這一政策。
第四,處罰主體不一樣!多嵵菔惺袇^(qū)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如果將房改房上市出售后,該戶家庭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或由政府提供優(yōu)惠政策建設的住房的,將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回所購房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或按照商品房市場價補齊房價款,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而有關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的《辦法》雖然也明令禁止上述違規(guī)行為,但并沒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也沒有指定具體的處罰主體。只是聲明對有關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改房上市交易過程中有違規(guī)、違法的,將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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